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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2021-01-18 03:11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做好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现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河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钢    夫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何 春 德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唐 建 珍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克 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才让代吉    县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监委副主任         

李 年 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少 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机关事务局局长

王    栋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 文 辉    县财政局局长

        权 国 钧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    梅    县审计局局长

        张    哲    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吕 金 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王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吕金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编办各1名同志为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待全县公车改革工作结束后再返回原单位。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各单位加快完成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协调办理全县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公务用车改革相关手续,全程跟踪、服务、协调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召开公车改革协调工作会议,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委组织部:配合做好全县公务员数量及享受公务用车补贴待遇相关情况工作、援青干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享受公务用车补贴人员核实发放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编办:做好提供全县行政编制部门和事业编制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情况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做好全县行政机关单位享受公务用车补贴人员核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提供、全县各单位司勤人员协调安排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财政局:主要做好全县行政企事业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核实,公务员公车补贴的核实发放工作。并对已收回的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取消车辆进行公开招标评估、确定拍卖机构,通过公开评估、拍卖等方式处置收回的公务车辆,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县机关事务局:主要做好全县行政企事业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网上平台接入及派车任务,配合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公务用车调度和司勤人员配备相关工作;对不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及时上报县纪委进行监管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时推进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