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
河南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切实加强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和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第72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实际,特编制2021 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类型、发生的重点区域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泥石流、崩塌为主,少数为滑坡、危岩和河流塌岸。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影响明显,大部分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特别是出现强降雨时,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明显增多。受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县地质灾害防范以汛期为主。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2020年全县共复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其中优干宁镇5处,灾害类型为泥石流和滑坡,柯生乡4处,灾害类型为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多松1处,灾害类型为滑坡;宁木特镇1处,灾害类型为崩塌。
(四)引发因素。强降雨及水流侵蚀是引发突发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的最重要自然因素。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如工程建设切坡、开挖、牧民傍山沿沟建房、取土均是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二、2021年降水预测及态势预测
(一)主汛期(6~8月)气候趋势预测。预计我县主汛期内平均降水量:在383~397毫米之间,与历年同期相比偏多28%。平均气温在9~10.8℃之间,与历年同期相比,全县偏高1.3℃。
(二)分月预测。预计2021年主汛期的多雨时段集中在盛夏7~8月,6月为相对少雨时段。预计6月全县降水以偏少为主,全县偏少20%~40%,7月则转为偏多,偏多30%左右,8月偏多20%~40%。
预计2021年6月全县平均气温以偏高为主,偏高1℃左右;7月气温全县偏高1℃以上;8月气温仍偏高1~2℃。
三、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工作原则
1.强化管理,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防灾减灾体制。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长期监测和临灾处置措施落实到村、社区和各相关站所,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做到汛前防灾措施部署检查、汛中防灾措施落实督查、汛后防灾成效检查“三到位”。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质地灾害防治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12号)等文件规定,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各司其职,严密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的职责,共同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提前部署,突出重点。各乡(镇)政府严格执行防灾预案要求,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主动避让和险(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训练、培训等手段,着力提高临灾应对能力和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提前部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3.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大汛期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村民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力度,加强防灾群专结合力度。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险情灾情的快速响应与临灾处置能力,增强全面防灾意识,提升工作自救互救技能,及时提出防灾目标和落实各项应急避让减灾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工作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工作机构,实行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联动,专家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制度。
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地质灾害防治应对工作。总指挥有县长担任,副总指挥有常务副县长和主管副县长担任,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由县政府办、武警中队和县应急管理局等26家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县自然资源局邀请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临灾处置工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指导救灾工作,对灾情及趋势进行评估,提出地质灾害成因分析意见,为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决策提出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分工职责。各有关部门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12号)要求,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工职责,协助县政府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隐患排查、动态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县政府负责向州政府报告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灾情情况。
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采取逐级负责、以县为主,乡镇自查、专业技术支持单位协助的方式进行。
县级排查:县政府为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县级排查工作组,根据河南县实际情况编制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方案,对县域内所有隐患点进行排查,对排查结果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逐点登记造册,并将排查成果报送上级部门,同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排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把群测群防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乡镇要将“防灾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单位、住户的责任人手中。县自然资源局要督促指导乡(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
乡镇排查:以乡镇为单位,组成以乡镇干部和村干部为主要成员的基层排查组,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居民房前房后陡崖、取土点的排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并及时上报排查情况。
3.开展动态巡查。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动态巡查工作是各乡(镇)政府主要责任之一,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的巡回检查。
4.地质灾害险情专报。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上报州自然资源局,并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家会同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地质灾害排查技术支持单位赶赴现场调查,查明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函送《险情专报》至州政府落实防范措施;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技术支持单位赶赴现场调查,查明地址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函送《险情专报》至县政府落实防范措施,同时报省自然资源厅和州自然资源局备案。
5.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预报预警信息,迅速部署和落实崩塌体、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和危险区人民群众的应急避险工作。
6.加强值班值守。县乡(镇)、县自然资源局及有关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特别是汛期要加强地质灾害值守,值班人员不得关闭移动通讯工具,确保通讯畅通,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络电话发生变更,要及时报本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更新。
7.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培训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地质灾害重点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通过宣传教育培训使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内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地质灾害防治避险的一些基本知识,提高全民识灾、防灾、避险自救技能,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科学应对能力。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及汛期值班安排
2.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及汛期值班安排
一、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
(一)防治指挥部
指 挥 长:钢 夫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指挥长: 唐建珍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旦正才让 县政府副县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由仁青楞宝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落实工作。
(二)河南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气象局、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优干宁镇政府、宁木特镇政府、赛尔龙乡政府、柯生乡政府、多松乡政府、托叶玛乡政府。
二、汛期值班安排
(一)省自然资源厅
电话:0971-6101726(传真)
夜间:13997091555、13897400256
值班负责人:刘德良、张正兴
(二)省地质环境总站
电话:0971-6115952 0971-6142631(兼传真)
夜间:13997206966、13909715352、13139067581
值班负责人:周保、毕海良、王仲夏
(三)黄州自然资源局
电话:0973-8310177
夜间:17716009810、13369730000、13309733312
值班负责人:尼玛才让、达哇东周、扎西东智
(四)河南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973-8762677
夜间:15009731333、18397171500
值班负责人:仁青楞宝、朱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