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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
2019-07-11 09:01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的通知》(河发[2015]7号),设立河南县扶贫开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财务室、综合室、秘书室。局长昂青南加、副局长陈敏、杜格才让。全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20人,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一般干部7名,临聘及“三支一扶”干部职工10名。办公电话:0973-7701657、0973-7701653、0971-7701659.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计划,研究提出扶贫开发有关配套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2、监督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贫困状况统计和动态检测工作,编报全县贫困地区各类扶贫统计年报。

3、拟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帮扶资金和物资、贫困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等分配方案,指导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承担扶贫开发绩效考评工作。

4、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监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5负责全县贫困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输出工作。承担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化扶贫工作。

6、承担全县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和经济协作工作,开展扶贫开发经验交流与合作。

7、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