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禁止在河南县境内洮河干支流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的公告
2024-07-19 10:27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禁止在河南县境内洮河干支流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的公告
为有效保护洮河干支流水生态环境,保障河势稳定、河道行洪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根据《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在洮河、泽曲等黄河一级支流开采土砂石,现将洮河干支流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全面禁止河道非法采砂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开采。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洮河干支流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砂作业行为(防汛应急抢险及河道疏浚治理除外)。
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洮河干支流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非法兴建砂场、非法开采砂石、非法从事砂石经营活动。
四、各乡镇、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盗采、偷运砂石或借治理河道、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的行为。
县自然资源和住建城乡建设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洮河干支流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对盗采河砂、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
五、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河道非法开采砂石资源行为,积极向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0973-8360397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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