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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关于河南县擦玛沟水库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09-20 10:03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河南县擦玛沟水库工程收回国有土地预公告

 

为顺利推进河南县擦玛沟水库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位置:宗地南、北、西为荷日恒村委会,东为德日隆村委会。

二、拟收回土地用途:拟收回土地用于擦玛沟水库工程建设。

三、拟收回土地面积:永久用地68.2745公顷(1024.12亩),临时用地4.3294公顷(64.941亩)(以详细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四、收回目的:本次拟收回国有土地用于河南县擦玛沟水库工程建设,属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收回土地情形。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擦玛沟水库管理站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收回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收回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予以配合,并在调查工作中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和登记。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09日(十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2. 本公告在拟收回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3. 后续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