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佳民族传统饮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开展旺佳民族传统饮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为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旺佳民族传统饮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
3、 项目地点:河南县优干宁镇朗姆兰措西路以北
4、 建设单位:河南县旺佳民族传统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5、 建设规模:建设及屠宰、加工、销售功能于一身的加工厂房,建设面
积为9422.92m2,其中:屠宰加工厂1间,2146.78m2;综合楼1栋,2892m2,其他配套设施4384.14m2。年屠宰牛10800头,羊36000只,全年屠宰4个月,销售12个月;
6、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全部申请政府资金解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县旺佳民族传统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县优干宁镇
联 系 人:朋措
联系电话:13099738362
三、项目环境影响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湖西街8-2号
联系人:宗亚玲
联系电话:18951936769
电子邮箱:jsguohenghttp://www.hnx.gov.cn/163.com
四、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待宰圈、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其中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H2S、NH3,根据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各项参数,采用推荐模式预测计算后可知,无组织排放各污染物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源厂界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独立烟道排放,排放浓度为1.3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屠宰过程产生的屠宰及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屠宰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3、地下水
项目需做好待宰圈、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及废水管网等建构筑的防渗设计和施工的情况下,发生废污水渗漏地下水污染的事故几率很低、污染影响范围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畜类粪便、屠宰废物、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牛羊粪便集中收集在堆粪大棚,售往厂区西侧河南县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尽量做到日产日清;牛羊屠宰过程中的碎肉、碎骨等废弃物可外卖作为饲料原料;肠胃内溶物售往厂区西侧河南县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在厂内脱水后,售往河南县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固废都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制冷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噪声,声级在75dB(A)~95dB(A)之间,主要的防治措施是根据不同的噪声源的声级及现场使用情况,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基础减振,高效的维护和管理,同时,设备位于室内,有建筑隔声效果,通过以上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要求,由于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无噪声源影响,因此,项目营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五、环评主要结论
1、 与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根据《河南县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河南县规划期内新增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04.19公顷,用于新增能源、电力项目、工业项目、环卫项目、矿产项目、游牧民安置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为属规划中的其他项目, 项目用地由河南县国土资源局统一规划,并从预留的民生事业用地中划拨国有土地15亩作为该项目的建设用地,符合河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环境现状
(1)大气:项目评价区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各监测因子的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项目评价区域地表水泽曲河各项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
(3)噪声: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环境预测
本项目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水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总体上,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风险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放风险。风险事故的发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项目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可以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减少损失。因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建立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是降低风险和减轻风险后果的有效途径。 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可降低各种事故的发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项目建设地区人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的
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你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征求公众给意见的具体形式
1、 咨询或口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 将书面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4、 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
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
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河南县旺佳民族传统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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