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统一部署及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和扶贫专项资金供给机制,支持精准扶贫,结合河南县实际,对2017年我县财政支农和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安排提出如下方案。
一、方案编制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高”的总体安排,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按照“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力量、脱贫攻坚”工作思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巩固我县脱贫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资金整合规模
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预算。2017年按照省州财政涉农和扶贫专项资金整合要求,制定了《河南县2017年财政涉农和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安排方案》,拟定整合资金总规模1183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0001万元、州级财政专项资金40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资金1430万元)。
(一)2017年1月至5月涉农和扶贫资金整合调整安排。结合年初整合安排方案,调整完成整合资金5181万元(其中:扶贫开发资金2590万元、农牧业发展资金217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78万元、其他资金40万元)。
1.扶贫专项资金2590万元(其中:中央扶贫专项资金122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改造危房补助资金255万元、县级配套扶贫专项资金1010万元);
2.农牧业发展资金2173万元(其中:2017年第一批切块农牧业发展资金2043万元、供销社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饲草料购置补助资金70万元);
3.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7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8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9万元);
4.其他资金40万元。
(二)2017年6月至10月,按照要求可调整安排涉农和扶贫整合资金9929.0242万元(其中:扶贫开发资金6285.0242万元、农牧业发展资金89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68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71万元)。
1.扶贫专项资金6285.0242万元(其中:中央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级扶贫专项资金500万元、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励资金6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州级扶贫支农专项资金100万元、精准扶贫贴息贷款3885.0242万元);
2.农牧业发展资金893万元(其中:2017年第二批切块农牧业发展资金428万元、2017年草原鼠害防治补助资金165万元、2017年第二批省级部门执行农牧业项目资金100万元、2017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200万元);
3.农村综合改革资金转移支付高原美丽乡村资金6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2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
4.林业改革资金2071万元(其中: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66万元、2017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5万元)。
三、整合资金使用情况
(一)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1.扶贫专项资金1221万元安排如下:(1)2017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60万元;(2)2017年“雨露计划”贫困大学生及职业学校学生补助项目61万元;(3)扶贫产业孵化园综合楼建设项目500万元;(4)托叶玛乡、梧桐、尕群三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资金600万元。(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2.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4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和生态保护项目。(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改造危房补助资金255万元主要用于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进行分配,具体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实施。(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4.县级配套扶贫专项资金1010万元主要用于:(1)贫困村灭鼠专项资金100万元;(2)贫困村道路建设资金210万元;(3)2016年短期技能培训缺口资金5.5万元;(4)2017年短期技能培训缺口资金38万元;(5)宁木特镇赛尔永蔬菜种植基地缺口资金70万元;(6)宁木特镇夏拉雪洁纯净水项目缺口资金40万元;(7)多松乡夏日达哇村级产业项目资金280万元;(8)柯生乡易地搬迁项目缺口资金13.5万元;(9)柯生乡双鱼湖旅游项目前期费60万元;(10)托叶玛乡吉岗山旅游项目前期费58.19万元;(11)托叶玛乡易地搬迁配套资金82.5万元;(12)托叶玛乡易地搬迁项目缺口资金4.5万元;(13)生态文明小康村项目前期费47.81万元。(责任单位:县草专队、县交通局、县扶贫开发局)
5.第二批整合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285.0242万元主要用于:(1)扶贫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390万元;(2)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1644.06万元;(3)宁木特镇作毛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51万元;(4)2017年鼠害防治项目223.7992万元;(5)生态文明村水利建设592万元;(6)农村卫生厕所229万元;(7)兰龙村村级道路建设项目560万元;(8)生态文明小康村道路建设资金1343万元;(9)环卫设备155.775万元;(10)2017年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501.18万元;(11)2017年高原美丽乡村庭院建设项目396.97万元;(12)职业技能培训项目48.24万元;(13)浪琴村风干牛肉加工厂房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150万元。(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农牧科技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二)农牧业发展资金
1.2173万元安排如下:(1)2017年第一批切块农牧业发展资金中整合2043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及畜棚建设等项目;(2)供销社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供销社改造;(3)饲草料购置补助7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饲草料的购置。(责任单位:县农牧科技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农牧业发展资金893万元主要用于农牧业发展资、草原鼠害防治及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农牧科技局、县草专队)
(三)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1.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78万元主要用于宁木特镇梧桐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农村综合改革资金转移支付高原美丽乡村资金680万元主要用于四个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其他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县地方病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委托业务项目。(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林业发展资金207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洮管局湿地保护项目(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青海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统筹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建立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度参与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项目批复后,县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及时组织乡(镇)、相关单位、经营主体实施项目,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与监督,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县扶贫开发局要加强上下沟通衔接,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按照项目进度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县扶贫攻坚资金监管组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单位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县财政局对涉农资金要做到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对整合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抽查,开展绩效评价;县审计局要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提出建议,督促强化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上下衔接、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二)从严防范风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资金用途和资金使用范围后,要按照调整后的资金类别执行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对整合工作中资金管理制度欠缺的,财政部门要及时制定完善。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从严管理,防范风险,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冒领项目资金,切实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各统筹整合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服从此次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顺利推进。县财政、扶贫部门承担资金整合具体工作和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积极协助县扶贫攻坚资金监管组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开展执纪问责,对以各种借口干扰阻碍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资金浪费、质量问题的进行问责。同时,将统筹整合和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四)推进信息公开。将涉农资金政策、管理制度、资金来源分配、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接受社会和贫困群众监督,确保整合工作及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推进。
附件:1.河南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汇总表
2.河南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分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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