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固定资产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2016〕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现就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高度重视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项目建设尤其是重大新开工项目建设,是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也是省、州政府对县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截止7月底,全县共有施工项目68个,同比减少38个,下降35.85%。其中:新开工项目50个,同比减少22个,下降30.56%,完成投资额33306万元;续建项目18个,同比减少16个,下降47.06%,完成投资额7838万元。项目个数下降,一个重要原因是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不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把握问题关键,尤其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克服项目建设工作中的不利方面。
二、明确要求,依规进行项目入库申报
(一)申报对象。所有正式开工建设的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
(二)报送内容。入库项目需报送的内容包括:新开工项目入库申请表和每个项目证明材料电子文档。
1.新开工项目入库申请表。新入库项目入库申请表按项目填报,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单位法人码、申请入库时间、开工时间、材料份数、计划总投资、相关网址等。
2.新入库项目证明材料
(1)新开工(新入库)项目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③项目现场照片;④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计划的通知;⑤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⑦项目规划许可手续。
新入库项目证明材料原则上应该有①-⑦项,至少上报①、②、③和④四项。①、②、③是必须上报材料。如果没有④,在说明原因后可以用⑤、⑥、⑦中的一项代替。
为完成今年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各施工项目单位入库项目证明材料齐全的,要将上述证明材料及时上报县统计局并纳入投资统计库;入库材料不齐全的,要做到先将投资额及时报县统计局纳入投资统计库,并将不齐全的申报材料务必于10月15日前补齐后报县统计局,材料补不齐造成的后果由各项目单位自负。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河南县气象台发布 河南县暴雨橙色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