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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整治“八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6-04-18 04:36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共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整治“八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整治“八大行动”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县委办公室          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抄送: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整治“八大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及要求,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提升环境优势、塑造品牌形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八大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刻领会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重要内涵。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加强各类垃圾处理、城镇管理等工作要求,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持续改善和提升城镇环境卫生和容貌,营造整洁、干净、卫生、文明的城镇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县城乡、村社、牧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八大行动”,改善城乡、村社、牧区人居环境,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环境治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通过本次行动带动,逐步彻底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爱卫会、县乡村社四级政府组织机构管理职能,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要性认识。积极引导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二是坚持管理创新,健全制度体系。理顺城乡、村社、牧区环境卫生治理主体责任,明确各自职责及环境卫生考核奖惩机制,加强改进薄弱环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取得实效。要结合当地实际,结合“三严三实” 要求,因地制宜确定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措施、方法,务求实效。要在立足长远、建成长效机制上取得突破,并总结出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二、环境卫生整治“八大行动”及主要任务

(一)环卫能力提升行动。1、由县环卫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干宁镇街道办事处配合,建立完善环卫工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和激励奖惩制度,以公平、规范、制度化的管理和评价机制,调动环卫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可进可退”的原则,结合实际环卫工作需求,在增加必需的环卫工,加强环卫工队伍建设的同时,对工作不尽责、履职不到位,经综合考评不合格的环卫工人随时要坚决予以辞退。县城管大队、环卫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环卫工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2、以提升县乡环卫队伍和人员素质为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卫所共同研究制定环卫工轮训、集训等培训措施或方案,由县财政负责提供财力支持,轮流开展环卫工学习培训。3、在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河南县临时聘用人员待遇的通知》(河政[2016]4号)的同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环卫所要按照环卫工医疗有保障、养老有保障、地位有保障的要求,共同研究制定出详细可行的环卫工参保方案,对所要缴纳的参保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县财政承担比例、环卫工人个人承担比例分配,切实加强和提升环卫工人各项社会保障。4、由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协调,开展环卫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行动,进一步改善环卫工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县乡环卫设施完善齐全,村社、牧区环卫服务跟进到位,全县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得到整体提升。

(时限要求:2016年底)

(二)城市街景细节治理行动。5、由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每半年对县城、乡镇市政道路两侧的路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更换,确保县乡亮化工程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县城道路、人行道、各单位各小区的井盖完损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换,防止发生安全隐患。6、由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民语办、交警大队全力配合,在道路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交叉口、主次干道结合部等处设立统一规范的路标。在做好县城道路中间隔离栏检修更换及保护工作的同时,要按照相关道路标识设置规定,在隔离栏上增添反光标识。对各单位门口道路与主干道衔接、停车带划设、单位或企业、个人庭院墙角与人行道衔接等进行统一规划整治。7、由县供电公司、电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对接城镇总体规划及建设性详规,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电杆、通讯杆、电线等自行进行迁移或拆除。8、由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大队负责对电杆、墙体墙面、公共标志等处张贴的小广告等进行清除,并在清除后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对胡乱张贴行为,严肃依法处理。对沿街破损墙体墙面等细微处进行专项处理和修补处理。对县城及周边广告牌进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企业或私人所挂广告牌要经过审批后,按要求挂在指定位置,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挂广告牌。清除清洁完成后严格按照 “门前三包”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时限要求:第5项、第8项中广告牌管理为长期坚持,其余各项均在6月中旬前完成)

(三)卫生死角及庭院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不留死角、务求实效、形成机制的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均要积极参与进来。9、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创建争优评比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近期以私人庭院、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庭院、老旧楼院为主,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一次庭院大扫除活动,重点清理整治积存垃圾、漂浮垃圾、废弃物等,做到庭院卫生干净整洁。10、由优干宁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社区环卫工、社区工作人员、联防队、县城游牧民定居区居民开展一次游牧民定居区卫生大扫除活动,之后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垃圾定期处理,切实解决好游牧民定居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11、由县爱卫会办公室牵头,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建设局(物业公司)、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全力配合,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卫生区域划分开展桥梁涵洞、河道沟渠、城郊坑地(消防大队旁边大坑等)、背街小巷等死角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残存垃圾,实现城乡环境整洁优美。12、由县城管大队、工商局协调,共同开展各商铺、饭馆“门前三包”宣传和督查工作,切实做到餐厨垃圾、商品包装垃圾指定存放、集中分类处理,杜绝乱倒乱堆行为。13、由县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课堂、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对孩子环境卫生养成意识的教育,由孩子带动家长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杜绝随地大小便、乱丢废弃物、破坏公共环卫设施等陋习。14、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通过县电视台、《天河之南》报刊、《河南政报(藏文版)》、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引导,曝光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的突出典型问题,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时限要求:4月底前)

(四)公厕建设和治理行动。15、由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乡镇,县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配合开展公厕建设和治理行动。县境内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边按要求建设旱厕;景区景点、休闲娱乐场所、城区内建设水冲厕所。对已建成投用的公厕、单位厕所等,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和管理范围,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定期清洁。所有公厕都要按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标牌标志。县经商信息化和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结合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中村厕所改厕工作。国土环保、卫生计生、文体旅游等部门要结合环保、卫生、旅游等项目建设,把公厕建设和治理纳入项目规划之中一并实施。争取通过多措并举,彻底改变随地大小便等不良习惯,建设文明干净、舒适美观的高原美丽城镇。

(时限要求:公厕治理、设标牌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建公厕、城中村厕所改厕工作与8月15日前完成)

(五)垃圾填埋专项行动。16、由县环卫所牵头,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力配合,对环境卫生整治“八大行动”中清理的各类垃圾,要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填埋处理,避免因垃圾处理不及时造成二次垃圾残留、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县城原垃圾填埋场专门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消防大队西北大坑及原冷冻厂后面大坑专门填埋处理建筑垃圾。17、由县环卫所牵头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