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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2017-01-03 11:09 来源: 黄南纪检监察

近日,州纪委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正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州委州政府17条措施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通知强调,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鲜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及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有价证券等支付凭证;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或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对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节日期间,州纪委将对全州开展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再督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