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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作风的通知
2022-11-23 10:30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结合省纪委《关于强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联动监督推动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作风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责任担当,筑牢防控屏障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各县级领导干部要指导监督好联点乡镇疫情防控工作。全县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值班带班制度,紧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重点人员数据核查等环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持续从严,把责任落细、把工作抓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及时反映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的部署落到实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二、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扛牢疫情防控责任。
1.严禁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违抗命令、行动迟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行动迟缓、消极应付、贻误工作,搞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3.严禁弄虚作假和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4.严禁滥发、截留、挤占挪用、私分、虚报冒领和损失浪费疫情防控物资;
5.严禁擅自发布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甚至编造、传播、散布虚假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
6.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开展人员排查、健康申报、核酸检测、人员隔离等防控措施,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或为亲属、朋友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7.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培训、聚会、聚餐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8.严禁在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县或前往疫情风险区域,不及时、不如实向党组织和疫情防控机构报告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
9.严禁故意隐瞒本人及亲属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就诊的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力度,强化执纪问责,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及违反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的行为,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约谈提醒、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切实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履责于行,真正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落细落实落到位。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73-8762966

中共河南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文/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