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专题 / 疫情动态 / 内容列表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7号)
2020-02-20 02:58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围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指导意见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做好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落实来县返县人员、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者登记、隔离等防控措施的同时,全面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农牧业生产。

2.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做好医疗救治、疫情监测等应对准备,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抓好来县返县人员健康管理,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

3.科学加强村(社区)联防联控机制,开展重点人群排查登记与分类管控工作,做好村(社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引导健康生活方式。

4.全面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各类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开业。落实好稳就业各项措施,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好公共服务就业工作。

5.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按程序报告,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复工时间。KTV、网吧、小商品市场等聚集性活动场所和商场、超市、酒店、饭馆等生活服务性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部开业经营。

6.实现交通运行畅通,切实抓好源头管控,在跨省界公路道口合理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除保留赛尔龙乡、柯生乡省际交界地区检疫检测点外,其余检疫检测点及时全部撤回。同时,组织人民联防队员加大省际便道的巡查力度,对从省外入县人员实行“两查一测”(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落实环境消杀、交通工具消毒等防疫措施,全面恢复县、乡(镇)际道路客运班线、城乡公交、包车客运和本地区道路客货运服务,确保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道路畅通。

7.各地对来自全国重点疫区的来县返县人员一律实行 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对来自全国非重点疫区的来县返县人员一律实行 7 天的隔离医学观察,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由所在单位、企业登记其返岗前 14 天旅居史及健康状况,若无外出或发热症状即可返岗,返岗后继续实行岗位健康管理。县内各乡(镇)之间乡道、村道出入口设置的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全部撤回。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