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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6号)
2020-02-11 11:57 来源: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6号)

 

当前,春节后回县返岗人员渐次增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决定实施八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州、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从省外重点疫区返回到省内后,已在西宁等地实施居家管理14天措施的,返县后不再重新居家管理,但需提供已居家管理的相关证明;从省外重点疫区直接返县的,要严格实行14天居家管理医学观察;未出省人员返县后,如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无需居家管理(有密切接触史的除外)。有湖北等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密切接触史的返县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主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目前仍在湖北等重点疫区计划返县的人员,要通过发布倡议书、劝诫书、手机短信等形式,提前联系告知其全面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认真遵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当地解除疫情管制前暂不返县。同时,要把管控措施宣传到位,讲清楚在外地比返县好,讲清楚返县路途中的风险,讲清楚返县后要严格实行居家管理。

四、全县所有村(社区)、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小区(包括居民点)关闭不必要的进出通道,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台账,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严控一般性外来人员和车辆,特殊情况需由相关村(社区)或单位出具证明,并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原则,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村(社区)、居民小区不明情况的外来人员要及时查明情况,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举报。

五、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疑似病例的,实行集中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对所在小区、村(社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六、严禁组织人员聚集性活动,不得开展聚餐、聚众娱乐等活动,坚决做到不聚集、不串门,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七、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八、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