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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统一渠道捐赠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的通告
2020-02-10 11:12 来源: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第5次)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统一渠道捐赠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的通告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当前,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积极开展捐钱捐物、奉献爱心活动,共同抗击疫情,遏制疫情输入、扩散、蔓延。为确保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和资金,账目明晰,支出和使用公开透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统一渠道 

所有社会捐赠的物资和资金由县红十字会统一接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卡点均不得自行接收社会捐赠。 

二、规范用途 

  社会捐赠的物资和资金按照捐赠人捐赠意愿和指定用途,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三、严格管理 

(一)县红十字会必须建立明细的物资和资金入库登记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于每日下午18时前向社会公开物资和资金的接收、分配、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的督导检查组要对捐赠物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督。 

  四、捐赠渠道及联系方式 

  (一)物资捐赠接收地点及要求 

  河南县红十字会:青海省黄南州河南县优干宁镇东大街152号(邮编:811599)

各类捐赠物资必须是在保质期内的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包装完好、无污损。 

联系人:才让措吉    联系电话:13209731844

(二)资金捐赠接收账号及要求 

账户名: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红十字

开户行:农行河南县支行

账  号:28640001040002275

用  途:疫情捐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捐款请备注“疫情捐款”,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款后请及时将花名册及回单报县卫生健康局财务室,捐款只能以现金方式存入以上账户。

联系人:马月花    联系电话:17797172214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