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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被处罚
2022-11-01 04:28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10月29日晚,河南县公安局优干宁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检查中发现姜某、梅某某、夏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近七日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河南县公安局依法对姜某、梅某某、夏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文、图/县公安局

总监制/仁青

监制、审稿/仁青东知

编辑/韩庆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