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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领导莅临我县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0-05-28 02:47 来源: 河南县委宣传部

近日,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连才一行3人在州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莅临我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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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文彦就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调研组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表示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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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认真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公共法律服务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按照省委书记王建军和省长刘宁的指示和多次批示要求,省司法厅继续完善《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在县级层面,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制定符合河南县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二要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网络平台在我省建设了“青海法网”以及正在打造的各州法网。青海法网通过“淘宝”模式、自行服务、智能服务、藏汉双语、精准服务等,按照老百姓各自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法律服务,打造法律淘宝。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青海法网的运用和宣传,在此基础上依托自己的力量逐步打造河南法网建设;12348热线平台目前在全省各市州以及各县建设完成,我们务必要运用好热线,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且要培养出懂藏汉双语的法律人才,解决值班律师和群众之间语言沟通不便的窘境;实体平台要重点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牧区点多线长、服务半径大的特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互联网+视频服务”,做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辐射到乡村站室,提升服务水平。三要继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加强办案经费管理。法律援助的原则是应援尽援、应援必援,办案数量也是我们服务群众、满足老百姓法律需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衡量尺度。在提升办案数量的同时要加强办案经费管理,在经费支出时要严格把关,包括审核、审批、签字等都要层层压实责任。


会后,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优干宁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兰龙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和公共法律服务亭。



文、图/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