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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河南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24年立法工作启动会议
2024-04-01 10:11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4月1日,河南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24年立法工作启动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索南才让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武兵、孙晋,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建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生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藏卓玛、杨建军和包云飞,以及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扎德加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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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解读了《河南县绿色有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2024年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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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南才让就做好今年我县立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条例起草工作的责任感。要充分认清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从绿色有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客观需求动身,精确把握条例起草工作的方向和趋势,把绿色有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坚持原则,牢牢把握起草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紧密结合自治县有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到统一性和特别性相结合,原则性和详细性相结合,合理性和合法性相结合,牢牢把握起草工作的正确方向,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质量导向、坚持立法为民。三要把握程序,着力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要严格按照立法规定和工作方案要求,充分把握立法程序,根据拟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加速行动、转变角色,抓时间、抓进度、抓责任、抓细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调查研究、参阅资料的收集、草案起草、草案征求意见、草案审议等工作,确保立法既务实管用,又在一定时期内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充分体现河南特色和亮点。四要加强协调,努力形成起草工作合力。县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与负责起草工作单位之间的联系机制,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强化指导、审查条例草案的职责,切实加强与起草单位、条例草案所涉及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对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沟通,着力把遇到的突出问题解决在条例起草阶段。人大民族和监察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和农牧环境资源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规划、组织、协调、服务”职能,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农牧水利科技局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为常委会行使立法职权当好参谋助手,供应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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