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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河南县人大常委会对《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24-04-25 11:25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了防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4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扎德加为组长,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尕桑为副组长,部分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杨建军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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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河南县华联超市和潮尚超市等地,通过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建议。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实际就如何深入贯彻执行《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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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建议,一要采取有效方式不断强化对《条例》的学习,加大学习《条例》与实际工作中执行《条例》的有效衔接。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拓展整个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提高全民知、懂、守条例意识,引导和教育干部群众自觉防治“白色污染”。二要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联合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开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及回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三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巩固和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时,严厉打击和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违规使用或提供使用禁止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经营者,并依照《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以法治的力量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