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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解全县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通告
2025-07-07 06:55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河南县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河南县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居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动产“登记难”化解工作,现将有关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并存在“办证难”问题的城镇住宅及商服用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小产权房”除外)。

二、办理对象

在上述办理范围内,依法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如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办理地点

河南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973-8368099。

五、单位及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一)单位办理大证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领取申请书,需如实填写并签字);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材料;

6.竣工验收备案表、报告彩印件;

7.房屋鉴定报告;

8.如单位名称变更的需要提供机构改革相关文件;

9.用地手续;

10.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二)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领取申请书,需如实填写并签字);

2.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按合同上的签名为准);

3.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无结婚证的去民政部门补办)单身的提供能证明未婚的户口本复印件;

4.售房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需章子清晰)1份;

5.缴纳房款收据彩印件1份;

6.完税证明复印件各1份;

7.平房需出具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资料;

8.年限较长的房屋需出具房屋鉴定报告。

身份证复印时:正面复印在A4纸左上角,反面复印在右上角

结婚证复印时:民政盖章的一页复印在A4纸上面,有双方照片的一页复印在A4纸下面

户口本复印时:户主一页复印在A4纸上面,房主一页复印在A4纸下面

六、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办理不动产登记需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3.为提高办理效率,建议申请人提前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办理。

4.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或前往办理地点咨询窗口进行咨询。



河南县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