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民主协商计划》《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办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专委会主任联系委员制度》。

会议要求,制度建设是政协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协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一要立足履行政协职能,推进“三化”。以增强政协整体功能、有效履行基本职能、全面推进政协工作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以政协章程为核心,覆盖会议组织、经常性工作、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立足建设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委员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方向,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建立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使政协的各项工作、活动都有章可循,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切实达到协调统一、规范有序、精干高效。二要立足委员履职实效,定标树向。把职责摆进去,把规矩立起来,为规范委员履职划定 “硬杠杠”。对每名委员参加会议、视察调研、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奉献社会、建功立业等方面的情况,按照项目细化内容,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对履职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约谈、警告、撤销委员资格等处理,考核结果记入履职档案,作为政协委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做到目标清楚、任务明确、定标树向,以程序制度化保证履职的制度化。调动履职积极性,激发广大政协委员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为建设美丽新新河南多作贡献。三要立足保障规范高效,定章立制。政协机关是政协工作运转的中枢,为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等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努力强化学习意识、团结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形象意识、廉政意识六种意识,打造学习型政协、服务型政协、效能型政协、和谐型政协“四型”政协,对机关学习制度、财务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明确标准,细化流程,厘清职责,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求真务实、规范高效,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