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指示批示精神,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廉洁节俭过“两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加强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决做到“七严禁七不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收受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名贵特产等节日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不准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准违规借用、调用、占用其他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准在公务接待、食堂管理中铺张浪费、攀比摆阔,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二、紧盯重点问题,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抓重点、盯关键,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紧盯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看党委(党组)是否进行了组织学习、研究部署,是否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进行了教育提醒,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紧盯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看党委(党组)是否分析查找节日期间本区域本部门“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财政审计职能部门等结合当前作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督查检查,形成闭环管理机制;紧盯领导干部遵守纪律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否掌握班子成员、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节日期间思想、工作、生活动态,是否及时提醒、坚决制止,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形成清廉节俭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从严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格落实“四风”值班、报告、督办等制度,贯通联动党风政风、信访举报、执纪执法、派驻机构等监督力量,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紧盯不放、严惩不贷。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协同公安、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职能部门开展节日期间专项检查、交叉互查,让隐形变异“四风”无所遁形。加大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向扶贫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