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宝兰花一行来我县开展《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立法调研。县政府副县长秦建军,县法院院长华青太以及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深入了解县人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要“重内容、轻标题”,对规范性文件不能只看标题一概而过,更要重视内容的合法性、规范性;二是要加强沟通交流。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应“躬下身子,相互交流”,尤其是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县司法局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更好的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要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县人大常委会将研究各单位所反映的现实情况,结合自治县实际,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交流,及时投入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配备基础设备和工作人员,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