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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2020-01-29 03:59 来源: 河南县委宣传部


近期,湖北武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备受全社会关注。个别网民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中编造、散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不实信息,以谣传谣,误导广大群众,给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切实维护我县平稳有序的网络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凡网传信息均需仔细甄别,除了官方媒体消息外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网上消息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已发布或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权威信息才能了解防疫工作进展,小道消息只会助长社会恐慌,虚假消息亦是病毒,可怕的不仅仅是疫情还有谣言。希望全县广大群众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举报电话:

河南县委网信办:0973-8762803

河南县公安局:110转网安大队

中共河南县委网信办

河南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2020年1月28日

文/县网信办 县网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