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至17日,根据州县今冬明春维稳工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宗教教职人员防火防灾安全意识,由县县委统战民宗部门联合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文体广电局、各寺民管会、驻寺干部对我县四座寺庙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知识培训实战演练活动,参与此次消防知识宣讲和实战演练活动人数约300余人。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县消防大队消防员认真检查火灾隐患,重点查看场所消防安全器材、设施是否配齐,寺院管理人员是否掌握防灭火常识,寺庙的煨桑台、佛灯是否设置保护措施等。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大多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人员密集,香烛等明火易引发火灾,且无防火隔离区,容易造成“火烧连营”的情况。消防大队宣讲员重点宣讲宗教活动场所火灾原因及火灾危害性,对做好寺庙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现场宣讲。
培训会中,县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就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进寺院”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分析当前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标准,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推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抓好寺院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青海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河南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寺院要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健全寺院消防安全管理“7项制度”、完善“4项职责”和“寺院消防安全六表一档案”建设的工作目标,确保寺院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紧密沟通,密切协作。统战、民宗、消防、文体广电局、县佛协等职能管理部门要通力配合,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区域、监管寺院,开展“一对一”的寺院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四是改进方法,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新型多媒体信息公众平台,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组织宗教活动场所驻寺干部及寺管会主任定期开展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印制发放藏汉双语消防宣传资料和灭火器材说明书;五是要利用排查检查时机主动上门服务,帮助查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强化实战演练,全面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自防自救的能力,切实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僧侣及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培训会后,还组织各寺院僧侣和驻寺干部进行了现场灭火教学及演练,全体学员边学习边实践,同时就一些实际中遇到的问题还进行了互动交流,并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学到了基本的寺院防火知识,掌握了初期火灾扑救、灭火演练的方法以及寺院消防安全基础档案建设标准,为今后开展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