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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河南县对基层信访工作督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10-18 03:12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自接到《关于对基层信访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黄信联办〔2021〕2号)后,河南县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全力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1:制定的试点工作方案存在州级方案照抄照搬现象,没有结合河南县实际进行细化量化任务,没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个别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不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乡(镇)

乡镇长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副职承担直接责任,对重大信访事项亲自负责,亲自主持,亲自处理,并配齐信访专职工作人员。二是结合河南实际,重新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根据河南县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和特点,重新修改制定《河南县关于开展建立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试点工作方案》。三是进一步明确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结合乡(镇)信访工作实际,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主管信访副乡(镇)长为召集人,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农牧业技术服务站、卫生院、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乡(镇)已印发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文件。

问题2:部分乡镇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不足,存在一般邻里纠纷或草场纠纷列入信访问题的现象。

整改情况:由县信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开展了《信访条例》等理论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信访受理范围,强化信访案件归类,为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奠定了基础。并开展多形式的信访知识宣讲活动,向干部群众讲清信访人所反映的一般邻里纠纷或草场纠纷等涉法涉诉问题应交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县信访局不予受理。

问题3: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不规范,受理告知及答复意见不符合实际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人员主体责任,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建立权责明确、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体系。二是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及时受理每一件信访案件,对所收到的信访案件,认真进行审查。根据受理范围,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人详细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案件,严格对照《信访条例》认真办理,确保每个信访事项办理要件齐全、依据充分、内容充实、程序规范,实现群众对信访诉求处理和结果的“双满意”,切实做到真心实意、设身处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问题4:河南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偏低。

整改情况:根据全州“三率”工作要求,我县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压实责任主体,狠抓督导落实。一是按照“来访必登,应录必录”的原则,线上线下全天候受理信访事项,将群众网上信访、来信、来电、短信、领导信箱、来访等信访事项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准确认信访事项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在信访信息系统转交,交由相关单位处理。二是要求各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并通过电话、微信、现场、发函等形式进行督查督办,加大信访事项办理的督查力度,确保信访事项按期办结,切实提高办理时效。三是积极引导信访群众参与信访案件办理满意度评价,并将满意度结果反馈给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各责任单位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四是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季讲评制度,对“三率”较低的责任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问题5: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信息系统业务操作不熟悉,系统运用不规范,没有按照“应录尽录”工作要求,将群众信访诉求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事项体外循环现象依然严重,比如,河南县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登记信访事项18件,但信访信息系统中只录入1件。

整改情况:按照“应录尽录”工作要求,我县加强对信访信息系统录入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录入人员熟练掌握信访信息系统业务,加强操作能力,规范系统运用,将群众信访诉求全部录入信访信息系统。针对我县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登记信访事项18件,未录入17件的情况作如下说明:在17件信访事项中,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1件,不予录入;2019年县信访局已录入2件;2018、2019、2020年黄南州转3件(系统中已存在);2021年黄南州转5件(系统中已存在);12346服务热线6件由于没有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原因无法录入系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信访局将及时受理信访案件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