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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2021-08-27 03:39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近期对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9月1日

二、督查组成员

组  长:唐 建 珍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昂青南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斗    格   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拉加才让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仁 青 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张 国 锋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索 南 吉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才 合 加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督查乡(镇)、单位近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提供书面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告。

(二)查阅资料。查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值班日志等相关文件及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等资料。

(三)实地检查。督查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应急值班值守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8月30日(星期一),对优干宁镇、宁木特镇、赛尔龙乡、柯生乡、多松乡、托叶玛乡进行督查。

8月31日(星期二),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进行进行督查。

9月1日(星期三),对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1.督察组内部要细化分工,日督查结束后,对当日督查工作进行梳理总结。

2.督查结束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督查情况报告,经督查组组长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阅。

3.督察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拍照、记录工作,照片中要注明具体地点、时间、存在问题等内容,并将问题现场反馈给相关乡(镇)和单位,立纠立改,确保督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4.请各乡(镇)、各单位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专项督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