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近期对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9月1日
二、督查组成员
组 长:唐 建 珍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昂青南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斗 格 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拉加才让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仁 青 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张 国 锋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索 南 吉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才 合 加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督查乡(镇)、单位近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提供书面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告。
(二)查阅资料。查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值班日志等相关文件及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等资料。
(三)实地检查。督查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应急值班值守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8月30日(星期一),对优干宁镇、宁木特镇、赛尔龙乡、柯生乡、多松乡、托叶玛乡进行督查。
8月31日(星期二),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进行进行督查。
9月1日(星期三),对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1.督察组内部要细化分工,日督查结束后,对当日督查工作进行梳理总结。
2.督查结束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督查情况报告,经督查组组长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阅。
3.督察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拍照、记录工作,照片中要注明具体地点、时间、存在问题等内容,并将问题现场反馈给相关乡(镇)和单位,立纠立改,确保督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4.请各乡(镇)、各单位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专项督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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