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河南县砂石矿开采行业突出生态
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的通知
县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查处青海建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督办通知》(青生督字〔2024〕41号)要求,扎实推进河南县砂石矿开采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南县砂石矿开采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成立整改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对河南县砂石矿开采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严格监管、全面排查、系统整改,全面提升矿山开采规范化、绿色化水平。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田 志 国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人选
副组长:海 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德 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建 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包 云 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优干宁镇党委书记
吴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组 员:尼玛才让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斗 格 加 县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照 东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才 让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
才让三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萨 仁 花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河南县砂石矿开采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萨仁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人选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为组员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的推进,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责任分工机制。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成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有专人负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调度机制。建立“一日一报”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日对砂石矿开采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详细的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整改事项、整改进度和存在困难),每日下班前将检查记录报送至河南县砂石矿开采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