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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河南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01-20 10:58 来源: 河南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河南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河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一、起草依据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38号)《黄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通知》(黄医保局发〔2020〕7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9月底,我局着手《方案》起草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研工作,并根据2020年5月份开展的“医保宣传月”活动中下基层宣讲时听取的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历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经验,10月中旬完成了《方案》(初稿),并征求了黄南州医疗保障局、黄南州社会保险服务局、河南县人民政府、河南县人社局、河南县社保局、河南县税务局、县各乡镇政府、社区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形成《方案》(送审稿)。10月19日,《方案》(送审稿)经主管县长审查,我局结合修改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了《方案》(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总体要求、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征缴范围、征缴标准、时间安排、职责分工、实施步骤、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任务分配表十一个部分组成。总体要求和组织领导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任务目标和征缴范围包括参保率目标、参保范围目标等;征缴标准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1〕117号)文件精神执行;时间安排确定了工作启动和结束时间;职责分工明确了十四个县机关单位和四乡两镇政府以及社区的职责分工,其中:县医保局主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负责对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努力营造城乡居民共同关注居民医保、积极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及时处理征缴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强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社保局、各乡镇政府、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及时录入各村、社区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并进行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各村委会、社区负责动员本辖区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税务局负责居民医保缴费的征收工作,配合县社保局落实财政补助申请拨付工作,确保金额足额到账,按月统计并汇总缴费人员信息及征收金额并制成台账,每月月底及时上报县社保局并与城乡居民医保业务人员核对,确保参保人数和征收基金数据账账相符、准确无误。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城乡居民户籍人口数及流动人口数。县教育局负责统计、建立学生信息台账,提供给各乡镇、社区,并通知、督促学生或其监护人在所在乡镇、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保全县在校学生应保尽保。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孤儿、特困人员鉴别、统计工作。县扶贫局负责统计、建立建档立卡户信息台账,提供给各乡镇、社区,确保应保尽保。县民宗局负责统计、建立各寺院僧人信息台账,提供给各乡镇、社区,确保应保尽保。县残联负责重残人员参加城乡医保工作。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统计、建立全县草管员信息台账,提供给各乡镇、社区,确保应保尽保。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计、建立全县护林员信息台账,提供给各乡镇、社区,确保应保尽保。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统计、建立全县环卫工信息台账,提供给各乡镇、社区,确保应保尽保。县卫健局负责全县双女、独生信息统计工作,并加强对全县医药服务机构的管理,督促医药服务机构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全县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县财政局负责按时足额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工作。实施步骤包括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参保缴费;工作要求包括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三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最后各乡镇政府、社区主要负责人根据任务分配表与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领导签订《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目标责任书》。

 

                                                 河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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