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07-18 02:22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督促开展本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七)负责管理司法行政机关的装备工作。
(八)负责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876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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