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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8-02-26 05:27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一、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8年我县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预算分配机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原则

(一)依法理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职责、预算编制程序、收支范围和内容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收支稳妥。预算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部门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本级财力状况相适应。要结合国家相关收入政策,全面客观地安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安排要做到科学合理,妥善处理保运转和求发展的关系。

(三)厉行节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装修,以及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规范各类培训、奖励、会议等经费管理,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突出重点。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保障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财政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功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精细透明。进一步推进综合预算,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机衔接,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加强预算编制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按照年度规划和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支出。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三、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重点

(一)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上年只减不增,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部门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预算分配机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要求,坚持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分离改革,完善预算分配机制。一是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部门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部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各类非税收入上缴情况的稽核,加大对隐瞒、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处罚力度,年初未编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收入,执行中一律不予安排支出。三是规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管理。对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在分类核定征收成本后的净额,先用于安排自筹人员基本支出,安排自筹人员基本支出不足的财政不予弥补,由单位自行消化;安排自筹人员基本支出后的余额,再用于安排全额供养人员基本支出,安排顺序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员津补贴或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其他基本支出。对部门、单位用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按照部门的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如安排上述支出后仍有结余,全部纳入政府统筹。

(三)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一是对部门结转资金(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连续两年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管理。二是采取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等措施,减少结转和消化结余资金,对常年累计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县财政将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三是部门和单位要准确核定截止2017年底的结转和结余资金,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结合下一年度各项收入,统筹用于各项支出。

(四)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改进项目库管理,规范预算项目设置,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控制和减少项目数量,完善重大项目事前评审机制和中期绩效评估机制。在编制2018年财政预算时,所有项目支出先按“零基预算”的原则进行清零,然后对各类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遴选后,按照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除待定项目外,必须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和使用用途,并做到项目名称简明规范,金额准确合理。对支出结构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的项目要进行精简,对零星分散、性质相近的项目要进行整合。严格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将属于日常公用支出的项目经费一律调整编列到基本支出。除上级文件规定的必须安排的民生配套等项目,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中心工作事项外,2018年单位专项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减不增。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大力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继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在编制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所有本级预算单项项目都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进一步完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督促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安排

2018年财政总收入安排3065万元,比上年计划数3792万元减少727万元,减少19.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3865万元减少800万元,减少20.6%。按剔除2017年非税收入一次性非正常增长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测算。分解到征收部门的考核计划是:国税局577万元;地税局980万元,全部为地方税收收入;财政收入1508万元。

  1. 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   

    1、当年可用财力情况:地方固定收入306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484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27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53615万元。当年可用总财力为57907万元,同比减少2570万元,下降4.2%。当年可用财力57907万元,减去提前预告财力性补助收入284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389万元,目标考核奖金及民族团结进步提前预告专项2451万元),预计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3000万元,当年实际可支配财力为58067万元,同比增加2031万元,增长3.8%。

2、当年预算平衡情况:地方固定收入306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4842万元,预计新增转移支付3000万元,收入总计60907万元。当年支出安排60907万元,支出总计60907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支出安排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人员经费和单位基本运转经费,以及义务教育学校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三农等民生配套资金到位。

2018年财政支出安排60907万元,具体分项目安排情况是:

 1、个人部分安排情况。按2017年12月份工资标准为计算依据及2017年预算执行基数测算,个人部分安排43137万元,占总盘子的71%,同比增长13.7%,其中:全县在职职工工资(公积金)22800万元;养老金上划资金3600万元;提前预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奖励资金780万元;提前预计2017年目标考核奖励资金37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7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及临聘人员养老保险金507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16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76万元;车改补贴480万元,2018年工资增资(按每人每月800元测算)65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80万元。

     2、公用经费安排情况。县委、政府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9300元,;人大、政协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10000元;统战部、组织部、宣传部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9300元;公安、政法委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15500元,司法局、纪委、监察局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13500元,其他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10000元。全年安排公用经费2040万元,占总支出的3.4%。

     3、对村级的补助支出情况。2018年安排村级支出815.4万元,其中村(社)干部报酬461万元、兽医员报酬28.2万元、村级经费156万元、村级会计报酬31.2万元、专职会计报酬25.2万元、经管站经费10万元、卸任村干部生活补助80万元,绩效报酬23.8万元。

4、重点项目资金安排1980.4万元,其中:教育发展基金600万元、文化发展基金300万元、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村级合作社)390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21.4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52.5万元、高龄补贴地方配套资金216.5万元。

5.提前预告财力性补助收入2840万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89万元;目标考核及民族团结进步奖励转移支付补助2480万元。

6.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它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总数为979.9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控制数为616.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363.4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控制数,未在公用经费中单独安排。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2017年财政预算完成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上年结转76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任务为2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76万元。其中: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基金支出276万元。

   六、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个人收入水平、全县参保人数编制了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

    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26.6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0.2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16.3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21.15万元。具体项目详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七、关于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措施

按照县委全委会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增强保障能力。继续把组织财政收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两条腿”走路,多渠道壮大财政收入总量。一是在抓好自有收入的同时,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扎实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二是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和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协调各部门持续加大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督促部门着力提升项目“包装”能力,通过提高项目规划、设计和论证水平,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债券、精准扶贫、生态保护、教育、支农、社会保障、公共医疗等方面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力争省对我县的各类补助持续增加。三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确保足额拿到现有政策框架内的各类补助。四是扎实做好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和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通过绩效考评,推动基础工作。

(二)改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切实保障重点支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持续加大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与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旅游文化等优势产业方面的投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管理办法,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措施,通过垫资、预拨等方式,增强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

(三)统筹推进重点改革,增强发展活力。聚焦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事权与责任划分、税制改革、预算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完善改革举措,在关键环节和体制、机制短板上精准发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事权改革方面,根据省上出台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合理划分县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构建财力与事权支出相匹配的资金分担机制。跟进上级部门改革步伐。在税制改革方面,认真落实“营改增”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完善资源税政策。加强地方税体系研究,主动跟进中央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等改革步伐。在预算制度改革方面,深入推动前期改革政策落地,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财政支出,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项目库建设,深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现行财政体制,今年我县继续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在编制方式上采取了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编制方法,使预算编制工作和财政资金的分配更加透明、公正、公开、合理。

(二)2018年的收支预算科目以财政部《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依据。

(三)部门和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严格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上缴财政非税收入汇缴户,其财政足额安排执收执罚部门的运转经费和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