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一2017年3月7日在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河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6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七次全委会和全州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认真贯彻《预算法》各项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结构,厉行节约,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5264 万元,为预算的112%,超579万元,同比增长119%。分税种:营业税完成 2681 万元;增值税完163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345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3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9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027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3468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3.6%,增支16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750万元;教育支出105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5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23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20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48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6万元;支持经济发展等其他各项支出7576万元。
全县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134685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3409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0万元,调入资金8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4685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了零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06万元。其中:省补助收入 1483万元,地方收入800万元,上年结转4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7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767万元,上年结余1229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完成5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90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努力做大财力总量,财政实力显著增强。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始终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财政工作的首位,增强财政实力,扩大支出规模。县财税部门积极克服“营改增”等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及时量化分解任务,坚持月度分析通报制度,深入开展税费大检查,加快支出进度,以支促收,增强了地方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大争取省、州支持的工作力度,积极跟进汇报,抓准重点项目和政策增长点,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平安与振兴工程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藏区发展专项等方面取得突破。全年共到位各类专项资金61584万元。争取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725万元,比上年增长48%,增加892万元。增资等结算补助15383万元,同比增长21.5%,增加2726万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430万元。全县总财力比上年增长11%,达到134685万元。
(二)强化支出管理,提高民生保障能力。落实月度支出责任,采取加快预算批复下达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政府采购进度等有效措施,狠抓支出进度。紧盯项目实施黄金期,强化资金和项目对接管理,财政支出均衡性大大改善,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实现“零增长”。在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同时,有效配置财政资源,确保民生支出需要,全县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14239万元,民生支出占比达到10%。优先支持精准扶贫,落实财政扶贫资金7857.7万元,集中财力、集中投向,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支持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教育发展,落实资金10508万元,继续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三江源地区教育补偿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补助,支持薄弱学校改造、学前教育扩大资源规划、初中校舍改造、中小学标准化、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支持卫生事业发展,落实资金7237万元,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落实资金4676万元,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图书馆、文化馆及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落实资金15250万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有效实施,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医保筹资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资金8386万元,继续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支持城乡社区建设,落实资金17203万元,支持实施高原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及平安与振兴工程,有效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三)积极推进重点改革,有效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通过重点科目资金和跨部门整合协调,以及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等措施,有序推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2016年全县盘活存量资金1185.28万元,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1185.28万元。推进涉农资金整合。2016年全年共整合涉农资金6247万元,有效改变了涉农资金投入“碎片化”和“撒胡椒面”的局面,初步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口子放水”的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创新财政支持社会事业投入方式。支持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工作,努力减轻政府负担。深化其他各项改革。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一步完善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继续推进绩效管理,完善考评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预算信息透明度;“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编制了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和中期财政规划;主动做好机构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等工作。
(四)加强财政监督,夯实管理基础。切实扎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笼子。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多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了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申报程序、信息公开等内容,初步建立了“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专项资金监管体系。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规范和改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落实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责任,强化协调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以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教育、支农、生态环保项目资金为重点,加大预算执行监督、会计监督、非税收入检查和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县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和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上下协同配合、奋发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税制转换和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资金统筹集合和即期效应发挥的仍不够明显,部门沉淀资金规模依然较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仍需提高;财政干部的思想观念和理财能力同引领新常态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持续深化改革、强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7年县本级预算草案
2017年全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2017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792万元。按部门划分:国税收入1235万元、地税收入1699万元、财政主管收入 858万元。
全县年初总财力60477 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68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60477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加4530万元,增长8%。部门预算安排53036万元,提前预告上级专项安排7441万元,其中:提前预告专项转移支付255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补助78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331万元,基本养老转移支付补助205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补助171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85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800万元。
三、奋发进取,扎实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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