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州按照“促竣工、保入住、强管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自2008年以来,全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共建21538套(户)(其中:廉租房9903套,公租房4850套,各类棚户区改造6785户),已入住6961套。2014年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2278户,总投资3986.5万元。公租房250套,总投资1900万元,项目已开工建设,争取到基础配套建设资金7830万元,资金正在下达中。同时,州县两级政府和住建部门通过贷款、企业垫资等多种方式筹资近8000万元,全面完善配套基础设施。2014年上半年州直、同仁、尖扎克服资金困难,完善基础设施,1390套住房提前实现入住。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公平公正。为确保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先后制定印发了《黄南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后期管理实施意见》、《黄南州州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租住分配管理办法》、《黄南州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实施细则》、《黄南州州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11项规范性文件,对申请、入住、后期管理、维护基金的建立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州、县政府在网上开辟了保障住房专栏,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保障住房相关信息。
三是强化服务管理,解决低收入家庭困难。州直及四县成立了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各类保障住房管理工作。先后组建了2家物业管理企业引进物业公司一家,目前已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全部实现了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同时对不具备物业管理的住房,采取了与社区合作管理的模式。2014年“两房并轨”后,在原有的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划分界限,对住房面积人均达不到16平方米的困难家庭和无房困难户仍采用“低端有保障”的政策,确保“住有所居”;对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按公租房标准区别收费;对孤、老、病、残等特困户采取了减免政策,目前已入住的住房运行良好、管理规范。
四是落实保障住房多元化产权政策。制定出台了《共有产权管理实施细则》,全州已具备销售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有1127套,面积98587.6平方米,预计可回笼资金3.5亿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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