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把关,落实好干部标准,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和选任机制不断规范。制定出台《青海省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制定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和干部任前考察办法、公示办法、任职试用期办法、交流办法为主要内容的“1+N”制度体系,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省管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更加科学。制定《青海省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若干措施》,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从省直部门交流选派14名干部到市州担任领导职务,从市州交流17名干部到省直部门任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上对年度省委选人用人进行民主评议,满意度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和实践锻炼持续强化。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力度,采取10项举措推动各项要求落实。修订选调生管理办法,选调274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选派66名厅处级干部参加中央三部委挂职锻炼,组织145名县处级以下年轻干部参加省内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多层级多渠道砺炼干部。

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氛围愈加浓厚。贯彻省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指导意见》,多要素全链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用好用足用活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政策,选树的9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已提拔使用7人,1人入选全国“最美奋斗者”。首次对12家省管企业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修订出台《考核结果运用细则》,大幅增加脱贫攻坚考核权重,有效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严格管理监督干部的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召开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对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作出部署。突出政治监督,对30个地区和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开展集中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年内批评教育347人,诫勉65人、取消考察资格6人、党纪处分3人;指导117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约谈评议结果落后地区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

公务员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持续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新录用公务员1690人、招录选调生274名,推荐我省4名个人和1个集体分别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畅通基层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的若干措施》《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新青海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