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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人民政府加强作风建设七项规定
2016-04-07 04:55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河南县人民政府加强作风建设七项规定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省委“21条措施”、州委“17条”和州政府“五项规定”,结合河南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调查研究追求实效,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问题。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接,不安排宴请,会议室内不摆放水果、花草。凡省州级及上级部门领导到我县检查调研,陪同人员控制在三人以内,统筹安排一辆陪同车辆,原则上不能超过两辆。县政府领导日常下乡开展检查调研等活动,陪同人员并车随行,原则上不能超出2人,统一安排一辆车。县级领导每月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5天,各部门领导每月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10天。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安排的事项,要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或拿出解决方案、意见。

二、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建立会议审批制度,凡需乡镇、县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一律不能由副职替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报县政府办公室批准。要提高会议实效,根据会议议程,各参会人员会前要对会议研究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成熟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会议时间提出要求,力戒空话、套话。政府一般性会议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多开现场会,对现场能够解决的问题在现场及时加以解决,并形成决定事项的会议纪要。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文风。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一定要短。部门联合发文能解决的政府办公室不印发、不转发。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问题、工作意见建议和典型经验,不报送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在文件、讲话的起草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少讲工作成绩,多思考今后的工作思路、措施。

四、要减少领导干部一般性事务活动。减少参与迎来送往和剪彩、奠基、庆典、颁奖等活动。确需县政府领导出席的,邀请单位应提前向县政府报批,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根据规定程序统筹安排。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不准借参观、学习、招商等名义进行公费旅游,不得组织或参与无实质性内容的考察培训等活动。凡单位组织外出考察、参观,须向县政府写出考察报告。

五、要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办私事;严禁上班时间炒股、玩电脑游戏和上网聊天;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部门领导干部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下级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以拜年、联谊等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券(卡)和贵重物品;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转嫁、摊派、报销费用 。

 六、要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干部执行力。对各项规定特别是量化规定和刚性要求务必不折不扣执行。对县委、县政府决定的事项和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密切配合、雷厉风行、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八个严禁”落实情况及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由县监察局负责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县政府或政府领导安排的重大事项由政府督查室进行全面督查,并随时向县政府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做出汇报。将相关工作落实不力的人和事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现实依据。

七、要加强学习,打造学习型政府。在政府部门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倡导规避不必要的应酬活动,尽量抽时间、挤时间学习。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党支部书记为学习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带头加强个人自学,深入执行单位“二、五”学习制度。加大各项培训、学习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政府部门干部职工“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将政府部门干部职工的学习纳入评职晋级的现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