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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2-02-16 04:12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钢  夫  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唐建珍  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行政审批、信访、发展改革、住房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经济商务、工业信息化、供销合作社、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通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民族语文工作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粮食局、


招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协助县长负责审计、风险防范处置方面工作。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协调县人民武装、县烟草公司、县盐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杨燕峰  副县长  负责对外经济协作和天津支援合作项目工作。

孙  辉  副县长  负责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有机畜牧业产业化规划和产业园区规划的实施、生态草原规划及科研、农业部援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海  洋  副县长  负责民族宗教、民政、残联、退役军人安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调县残联。

罗藏卓玛  副县长  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健康、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娘吉才让  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法制政府建设、知识产权、价格监督、反垄断执法、市场监管、国家安全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调县武警中队。

德  却  副县长  负责乡村振兴、农牧、科技、有机畜牧业、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利、河湖长、渔政、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河湖长制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县有机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协调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保险公司。

朱文辉  副县长  负责财政税务、金融监管、交通运输、统计调查、邮政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

协调县税务局、县邮政局、县农业银行、县农商银行。

旦正才让  副县长  负责教育、生态环境、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草原监督管理、国土、林业、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洮河源湿地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自然保护地河南县管理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青海洮河源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魏亚斌  副县长  负责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信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各副县长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唐建珍、娘吉才让、朱文辉同志互补;孙辉、德却、旦正才让同志互补;杨燕峰、海洋、罗藏卓玛、魏亚斌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唐建珍同志负责协调。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