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内容列表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 通知
2022-06-09 09:39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河南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新时代计划生育协会改革(以下简称计生协)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19号)《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21〕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积极推进计生协管理体制、组织设置、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方面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中央赋予的六项重点任务,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把计生协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充分信赖、充满生机活力的群众团体组织,着力解决群众“生得起、生得出、生得好”的问题,推动形成计划生育多元共治新格局。

二、改革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准确把握计生协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的职责定位,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强化改革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以改革为突破口,提高新形势下计生协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完善计生协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遍布城乡、高效运转”的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配合党和政府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及政策配套衔接,营造家庭友好的社会环境。

三、改革措施

(一)调整职能任务,改革完善组织机构

1.明确职能任务。生育政策调整、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重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县计生协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生育政策调整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部署,发挥计生协独特优势,积极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

2.健全组织网络。强化乡、村级计生协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完善会员联系户制度,确保乡、村级计生协有人管事、有钱干事、按章理事;优化会员结构,打造结构合理、活动经常、热心公益的服务队伍;优化社区、村计生协组织架构,提升基层计生协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开展关怀行动,认真落实重点任务

1.宣传教育。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育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服务能力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营造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2.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了解青少年、新婚育人群、中老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生殖健康需求,深入城乡社区、用人单位和家庭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义诊咨询活动;实施农村妇女生殖健康项目,积极承接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好青春健康教育、家庭健康促进活动等服务品牌。

3.优生优育指导。聚焦生育行为全周期,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普及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和育儿期知识,提供均衡营养、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遗传病筛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咨询,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积极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4.计生家庭帮扶。深入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关怀行动,在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经济支持、养老关怀等方面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精准服务;协助县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就医、养老服务等扶助关怀政策;深化计生家庭发展致富、救助贫困母亲、家庭健康促进活动等项目。深入实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现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全覆盖,逐步探索开发符合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

5.权益维护。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生育政策的落实

6.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新机制,协助政府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计划,推动落实流动人口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关怀关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

(三)优化干部队伍管理,打造过硬计生队伍

1.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县、乡村计生协机关干部结构,形成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力量,兼职干部为重要支撑的机关干部队伍;优化计生协会员代表、理事结构,增强广泛性和代表性,发挥理事专业优势,畅通理事建言议事渠道。

2.改进干部管理方式。建立计生协机关干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双向交流机制,妥善解决计生协混编混岗等问题,确保计生协人员尽职履责。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新形势下计生协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建立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推动机关干部基层工作常态化。

(四)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1.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能力。探索通过资金募集、有偿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计生协工作;招募专业人才,为推进社会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2.健全组织网络,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各级计生协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确保计生协有人负责、有人干事;建好用好计生协自媒体平台,努力探索大数据在服务群众工作中的应用,逐步实现让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能够在网上参加活动、获得精准服务。

3.强化交流合作,提升服务水平。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不同区域之间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理念和科学管理方法,促进工作发展和各领域的项目合作,不断拓宽交流合作,积极构建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计生协的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群团改革工作要求,将计生协纳入地方群团改革统一部署;计生协是党领导的群团组织,在计生协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按照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加强党的群团改革的重要精神和中国计生协的要求,完成所辖计生协的“参公”“入序”和“三定”工作,把计生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范围。

(二)加强卫生健康部门对计生协的业务指导。健全卫生健康部门与计生协的协作机制,创造条件保障计生协参与卫生健康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帮助解决制约计生协组织发展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工作有效衔接、良性互动;顺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需要,将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交由计生协承担,并做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构建权责统一、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工作体制。建立计生协重点工作考核评估机制。

(三)加强对计生协工作的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开展和服务对象情况核定计生协事业和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计生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并将相关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建立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群众满意度挂钩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计生协及县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县计生协会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县计生协改革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计生协改革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统筹协调推进。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参照省、州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推动我县计生协改革顺利进行。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大对落实改革方案的跟踪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对照整改,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措施,持续推进改革,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