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落实“深化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真正解决好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借鉴以往工作经验,调整之前“下基层转作风、担使命履职责”活动为“下基层,办实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县人民政府各副县长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时间。
二、对象范围
(一)参加活动对象:县人民政府县长、各副县长,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下基层单位:全县各乡(镇)、各村(社区)。
三、活动要求
(一)县人民政府各副县长带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或专题开展“下基层,办实事”活动;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覆盖各乡(镇)的“下基层,办实事”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认真填写附件,并于活动次月,在县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听取工作开展情况。
(二)活动前,各乡(镇)提前走村入户,将群众解决不了的问题记录在案;各乡(镇)能自己解决的及时解决,确因条件限制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分管领域各副县长在开展“下基层,办实事”活动时,集中反馈,坚决杜绝把能解决的问题推给县长或分管副县长,做到下沉有实效、群众有收获。
(三)各副县长要建立问题“回访”制,对各乡(镇)、各村(社区)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答复;确因条件、性质等因素限制而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说明;能解决但现场不能作出决定的,带回在专题会议上研究,坚决杜绝出现拖、推、躲等现象。同时,对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督促工作落实。
(四)各乡(镇)要加大“下基层,办实事”活动宣传力度,结合进村入户活动,将“下基层,办实事”活动作为常态化宣传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绝不能出现因宣传不到位而导致群众越级找县级领导解决问题现象。同时,各乡(镇)要根据县级活动方案制定本乡(镇)活动方案,在县级领导带队开展“下基层,办实事”活动期间,将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各乡(镇)“下基层,办实事”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中。
附件:“下基层,办实事”活动登记表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附件:“下基层,办实事”活动登记表
“下基层,办实事”活动登记表
领队领导 | 时 间 | 接访地点 | 乡(镇) 村(社区) | |||||||
参加部门人员 | ||||||||||
序号 | 接访问题 | 解决举措 | 完成时限 | 负责人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