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草原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2021-09-06 08:25
来源: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近日,《黄南藏族自治州草原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是黄南州针对生态保护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在内容上突出草原保护、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目的,进一步明确了州、县政府在草原保护中的职责,通过建立草原资源及监测体系、草原资源档案和数据库,实现网络化、系统化、规范化监督管理。同时,针对草原保护中遇到的草畜不平衡,经济建设、资源开发等过程中以采砂、采石等方式破坏草原植被,毁坏草原建设设施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在法律责任的设定上,采取从严原则,在国家规定处罚幅度内提高处罚下限,上位法没有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罚标准和幅度,确保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该《条例》的正式颁布标志着全州草原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也标志着草原保护工作步入了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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