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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20-12-03 11:47 来源: 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为促进我县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 〕73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2020〕18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11月份,我局着手《实施细则》起草工作,参照省州相关文件,对我县公益性岗位进行了相关调研,经多次修改完善后,12月上旬形成了《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15条,具体为:

第一、二条,阐述公益性岗位各管理单位职能;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的招用对象;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的认定及审批程序;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期限;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的申请程序;

第九条,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程序;

第十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第十一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

第十二、十三、十四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特别说明;

第十五条,附则,阐述本细则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宣,按青政办〔2018〕73号和青财社字发〔2020〕1833号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